一、适应证与临床应用
普拉克索(Sifrol)普通片及缓释片获批用于特发性帕金森病的对症治疗,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左旋多巴联合应用,适用于疾病的各个阶段。此外,剂量不超过 0.54 mg 普拉克索碱(相当于 0.75 mg 普拉克索盐)的 Sifrol 普通片,还获批用于中度至重度不宁腿综合征(Restless-Legs-Syndrom,RLS)的治疗。
由于其良好的多巴胺受体选择性,普拉克索在改善帕金森病运动症状以及缓解不宁腿综合征相关不适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二、作用机制
普拉克索是一种非麦角类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在化学结构上并不属于麦角生物碱衍生物,而是苄基噻唑类化合物。
在药理作用方面,普拉克索对多巴胺 D2 受体家族具有高度选择性,尤其对 D3 受体的亲和力较高。通过直接刺激中枢神经系统内的多巴胺受体,普拉克索能够部分替代内源性多巴胺的作用,从而改善帕金森病患者的运动迟缓、肌强直和震颤等症状,同时也可缓解不宁腿综合征所致的感觉异常和运动冲动。
三、用法用量与用药要点
在帕金森病的治疗中,普拉克索的日剂量通常分为三次等量服用。起始日剂量为 0.264 mg 普拉克索,根据患者耐受性和疗效需要,可按每周增加 0.54 mg 的速度逐步加量,直至达到个体化的维持剂量。常见的日剂量范围为 0.264~3.3 mg 普拉克索。
对于肾功能受损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剂量,并遵循专门的给药建议。
如需终止帕金森病治疗,应逐渐减量停药。突然停用普拉克索可能诱发类似恶性神经阻滞综合征的严重反应,因此应避免骤停。
在不宁腿综合征的治疗中,推荐起始剂量为 0.088 mg 普拉克索,通常在睡前 2~3 小时服用。若疗效不足,可逐步将剂量增加至最大 0.54 mg。在该适应证和剂量范围内,停药时通常不需要逐步减量。
当肌酐清除率大于 20 ml/min 时,一般无需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
四、重要药物相互作用
经肾小管阳离子分泌系统排泄或抑制该系统的药物,可能降低普拉克索的肾脏清除率,从而增加其血药浓度。此类药物包括西咪替丁、金刚烷胺、美西律、齐多夫定、顺铂、奎宁和普鲁卡因胺等。在联合使用时,应考虑适当降低普拉克索剂量。
当普拉克索与左旋多巴联合治疗时,在增加普拉克索剂量的过程中,应相应减少左旋多巴的剂量,而其他抗帕金森药物的剂量应尽量保持稳定。
普拉克索与其他具有镇静作用的药物或酒精合用时,可能出现镇静和嗜睡的叠加效应,应谨慎使用。此外,由于可能存在药理学拮抗作用,普拉克索不宜与抗精神病药物同时使用,除非在明确权衡利弊后由医生决定。
五、禁忌证与用药注意事项
对普拉克索或制剂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止使用本品。
妊娠期原则上不推荐使用普拉克索,除非在极少数情况下,潜在获益明显大于可能风险。哺乳期妇女不应使用普拉克索治疗,因为其可能影响泌乳及对婴儿产生不良影响。
在用药期间,尤其是老年患者和合并基础疾病者,应警惕嗜睡、突发性入睡、低血压以及精神症状的发生,并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定期随访和剂量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