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vdak(替索妥珠单抗维多汀 Tisotumab Vedotin)治疗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

替索妥珠单抗维多汀是一种抗体-药物偶联物(ADC),用于治疗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该药通过将靶向肿瘤细胞的单克隆抗体与高效细胞毒药物相结合,实现对肿瘤细胞的精准杀伤,为既往治疗失败的宫颈癌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

一、适应证
Tivdak 获批作为单药治疗,用于成人女性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这些患者的肿瘤在接受系统性治疗期间或治疗后仍出现进展。该药主要用于既往治疗选择有限、疾病负担较重的人群。

二、作用机制
替索妥珠单抗维多汀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完全人源化的 IgG1-κ 型单克隆抗体替索妥珠单抗,二是强效细胞毒药物单甲基奥瑞他汀 E(monomethyl auristatin E,MMAE)。二者通过可被蛋白酶切割的缬氨酸-瓜氨酸连接子相连,构成典型的“维多汀”类 ADC 结构。

替索妥珠单抗靶向的抗原是组织因子(tissue factor,TF)。TF 是一种跨膜糖蛋白,在多种实体瘤细胞表面高表达,与肿瘤生长、血管生成及转移密切相关,被认为是肿瘤治疗中的新型靶点。

当 ADC 与肿瘤细胞表面的 TF 结合后,复合物被内吞进入细胞,在细胞内释放出 MMAE。MMAE 可破坏微管结构,阻断细胞有丝分裂,使细胞周期停滞并诱导细胞凋亡。体外研究还证实,该药不仅可直接杀伤 TF 表达的肿瘤细胞,还可通过“旁观者效应”影响周围肿瘤细胞,并诱导抗体依赖的细胞介导细胞毒作用、吞噬作用及免疫原性细胞死亡。

三、用法用量及给药说明
替索妥珠单抗维多汀的推荐剂量为每 3 周一次,每次 2 毫克/千克体重。单次给药剂量上限为 200 毫克,适用于体重超过 100 千克的患者。治疗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为止。

Tivdak 需通过静脉输注给药,输注时间约 30 分钟,严禁以推注或快速静脉注射方式给药。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可能需要暂时中断治疗或进行剂量下调;若患者无法耐受最低剂量 0.9 毫克/千克,则应永久停药。

四、重要药物相互作用
替索妥珠单抗维多汀与强效 CYP3A4 抑制剂合用时,可能增加 MMAE 的暴露水平,从而提高毒性风险。这类药物包括部分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如克拉霉素、泰利霉素)、多种 HIV 抗病毒药物以及唑类抗真菌药。若必须联合使用,应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

五、禁忌证与注意事项
对替索妥珠单抗维多汀或其任何辅料成分存在已知过敏反应的患者,禁止使用本品。

六、临床研究证据
Tivdak 的疗效主要基于Ⅲ期开放标签、随机对照研究 SGNTV-003。该研究共纳入 502 名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患者中位年龄为 50 岁,既往接受过 1~2 种系统治疗,包括含或不含贝伐珠单抗的化疗及 PD-1/PD-L1 抑制剂。

患者随机接受替索妥珠单抗维多汀或研究者选择的化疗方案,包括托泊替康、长春瑞滨、吉西他滨、伊立替康或培美曲塞。研究的主要终点为总体生存期,次要终点包括无进展生存期和确认的客观缓解率。

结果显示,与化疗相比,替索妥珠单抗维多汀显著延长了总体生存期,中位 OS 为 11.5 个月,而化疗组为 9.5 个月。中位无进展生存期分别为 4.2 个月和 2.9 个月,客观缓解率为 17.8% 对 5.2%。

几乎所有患者在研究期间均出现不良反应,约 25% 的患者需要减量,近 15% 因毒性反应而终止治疗。

七、妊娠、避孕与哺乳期用药
育龄期女性在治疗期间及停药后至少 2 个月内必须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若男性患者的伴侣为育龄期女性,则避孕时间应延长至末次给药后至少 4 个月。

由于替索妥珠单抗维多汀可能对胚胎或胎儿造成损害,原则上禁止在妊娠期使用,除非患者的临床状况确有必要。治疗期间及停药后至少 3 周内应停止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