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物概述
舍曲林是一种常用的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广泛应用于抑郁障碍和多种焦虑障碍的治疗。由于疗效确切、安全性相对较好,舍曲林已成为精神科和全科医学中一线使用的抗抑郁药物之一。
二、适应证
Zoloft 获批用于以下疾病的治疗及部分疾病的复发预防:
一是重性抑郁障碍发作的治疗及复发预防;
二是惊恐障碍(可伴或不伴广场恐惧);
三是成人及 6~17 岁儿童和青少年的强迫症;
四是社交焦虑障碍;
五是创伤后应激障碍(PTBS)。
上述适应证涵盖了抑郁谱系障碍和多种常见焦虑障碍,临床应用范围较广。
三、作用机制
舍曲林属于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通过抑制突触前神经元对5-羟色胺(血清素)的再摄取,提高突触间隙中5-羟色胺的有效浓度,从而改善情绪、减轻焦虑并缓解强迫症状。
与部分早期抗抑郁药不同,舍曲林对其他受体的亲和力极低,例如 α₁、α₂、β 肾上腺素能受体、多巴胺受体和组胺受体等,因此几乎不产生抗胆碱能作用,较少引起口干、便秘等不良反应。
此外,舍曲林还可与 σ 受体发生相互作用。该受体属于阿片受体的一个亚型,舍曲林对其具有相对较强的结合力并表现为拮抗作用。这一特性被认为可能与其在伴有妄想特征的抑郁症患者中疗效较好的现象有关。
四、用法用量与用药原则
在治疗抑郁障碍或一般焦虑障碍时,舍曲林通常以每日 50 mg 作为起始剂量。
在治疗惊恐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及社交焦虑障碍时,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 25 mg,一周后增加至每日 50 mg,以提高耐受性、减少初期不良反应。
在所有适应证中,剂量均可根据疗效和耐受情况,以每次 50 mg 的幅度逐步调整,调整间隔至少为一周,最大剂量不超过每日 200 mg。长期维持治疗阶段,应尽量选择能够维持疗效的最低有效剂量。
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的剂量方案可能与成人不同,应严格遵循医嘱。老年患者由于发生低钠血症的风险较高,用药时需更加谨慎,必要时进行电解质监测。
肝功能受损患者应慎用舍曲林,通常需要降低起始剂量并延长加量间隔;对于严重肝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舍曲林。
Zoloft 薄膜衣片每日服用一次,可在早晨或晚上服用,进食与否对药效影响不大。
五、重要药物相互作用
舍曲林禁止与不可逆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 抑制剂)或匹莫齐特同时使用,否则可显著增加严重不良反应的风险。接受舍曲林治疗的患者应避免饮酒。
在合用其他具有促5-羟色胺作用的药物时需特别谨慎,例如芬太尼等阿片类镇痛药、其他抗抑郁药、曲普坦类偏头痛药物以及安非他命类药物,以防发生血清素综合征。
同时使用可延长 QT 间期的药物、锂盐、苯妥英或华法林时应密切监测。舍曲林与非甾体抗炎药或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可能增加出血风险。SSRI 还可能延长肌肉松弛药物的作用时间。
舍曲林对 CYP2D6 具有轻至中度抑制作用,尤其在较高剂量时,可能影响某些治疗窗较窄药物的代谢,例如ⅠC 类抗心律失常药(丙吡胺、氟卡尼)、三环类抗抑郁药及部分典型抗精神病药。
服用舍曲林期间应避免饮用葡萄柚汁,并尽量避免合用强效 CYP3A4 抑制剂。对于 CYP2C19 慢代谢者,舍曲林血药浓度可较正常人群升高约 50%,与奥美拉唑、兰索拉唑、泮托拉唑、雷贝拉唑、氟西汀及氟伏沙明等强效 CYP2C19 抑制剂合用时需谨慎。
六、禁忌证与重要警示
舍曲林严禁与不可逆 MAO 抑制剂同时使用,否则可能引发血清素综合征,表现为激越、震颤、高热等严重症状。停用不可逆 MAO 抑制剂后,至少间隔 14 天方可开始舍曲林治疗;反之,在使用 MAO 抑制剂前,舍曲林需至少提前 7 天停用。舍曲林亦禁止与匹莫齐特合用。
对舍曲林或任何辅料成分过敏者禁用。
妊娠期一般不推荐使用舍曲林,除非治疗获益明显大于潜在风险。若孕妇在妊娠晚期,尤其是第三孕期持续使用舍曲林,新生儿应密切观察是否出现停药或适应不良症状。
目前尚未观察到母亲在哺乳期使用舍曲林对婴儿产生明确不良影响,但风险不能完全排除。因此,哺乳期是否使用舍曲林应由医生综合评估母亲治疗获益与婴儿潜在风险后决定。
七、总结
舍曲林是一种适应证广泛、临床经验丰富的 SSRI 类抗抑郁药,在抑郁障碍、焦虑障碍及强迫症的长期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合理选择剂量、关注药物相互作用并加强特殊人群监测,是确保疗效和用药安全的关键。